关于评选2021 年品学兼优毕业生的通知
各系(部):
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加强校风、学风建设,鼓励广大学生勤奋学习,积极进取,促进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按省厅文件要求(教学[2004]7 号),决定在全院2021 应届毕业生中开展评选省级品学兼优毕业生工作(以下简称“双优生”),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认真学习党的理论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政治上积极要求进步。
2、遵纪守法,品德高尚,诚实守信,艰苦朴素,作风正派,在同学中起表率作用。
3、学习勤奋刻苦,成绩优良。
4、积极参加社会工作和社会实践活动,关心集体,热心为同学服务。
5、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心健康。
6、在校期间获“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荣誉称号的和获得奖学金次数多的学生,优先评选。
二、评选要求
1、各系(部)要坚持条件,严格把关,坚持“公开、平等、择优”的原则,增强评选工作的透明度,对在评选过程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违者将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2.在评选过程中,请各系认真核对学生姓名、性别等信息。如果出现错误,由系(部)负责。
三、名额分配:
按照省教育厅文件精神,我校应按毕业生人数的2%评选,共评选双优生64 名。具体名额分配如下:
机电系:5 人医学系:18 人工美系:16 人
计算机系:5 人财经系:5 人人文社科系:4 人
建工系:2 人中专部(高职):9 人
请各系(部)于3 月5 日前把花名册加盖公章报学工处李海滨处,电子版发送至13966145852@163.com。
附件:2021 年安徽省普通高等学校品学兼优毕业生花名册(式样)
20121 年2 月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