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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我院第十二届心理健康教育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阅读次数:2275 发布: 学工处 发布时间:2021-04-26 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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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我院第十二届心理健康教育宣传月

活动的通知

各系(部):

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基本建设标准(试行)的通知》(教思政厅[2011]1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推进我院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提高学生关注心理健康的意识,培养良好的心理素质,促进身心和谐发展,经研究,开展2021年春季学期心理健康教育宣传月活动。具体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心中有阳光,脚下有力量

二、活动时间

   2021年4月26日至5月25日

三、活动内容

(一)院级活动

1、心理健康知识宣传

2、“心中有阳光,脚下有力量”心理健康知识讲座

3、庆祝建党100周年,“感恩祖国、感恩党”心理漫画(绘画)比赛

4、校园心理情景剧比赛

5、“心中有阳光,脚下有力量”温暖瞬间摄影征集活动

6、团体心理活动

7、心理健康专题黑板报评比

8、心理委员培训与心理健康知识比赛

(二)系(部)活动

1、心理健康主题班会

辅导员认真组织召开,可选择人际关系、情绪调节、挫折应对、学习困惑、情感恋爱等为主题组织开展。

2、心理健康专题黑板报

各班级出一期心理健康专题黑板报,由各班级心理委员组织开展。要求主题鲜明,内容详实丰富(包含心理咨询室开放时间和预约方式),板书整洁美观,布局合理。

3、各系(部)协助、配合学工处,开展具有专业特色的心理健康教育宣传活动。

四、有关要求

  1、各系(部)要关心学生健康成长、提高学生综合素质,组织好宣传月系列活动,各系(部)心理辅导站要按照文件活动要求抓好落实,各班级心理委员、各宿舍心理信息员要做好相关工作。

  2、辅导员要精心组织、落实到位,要广泛发动学生积极参与,切实收到成效。辅导员要把工作的开展情况记录在《工作手册》中。

3、摄影比赛要求原创、内容积极健康、弘扬正能量,以学号+姓名进行命名,以附件形式于5月20前发送到2601566946@qq.com;心理漫画要求原创、内容积极健康、可以使用A3、A4或素描纸,黑白、彩色均可,在背面标记出年级、专业班级、姓名和联系方式,作品于5月20日前交到学工处(1222心理科);心理情景剧,要求各以系(部)为单位,各系部至少报一组,最多报三组,每组人员不超过10人,各系部心理辅导员站负责人于5月10日前把参赛名单报到学工处心理科。

各比赛拟设置一等奖2名,二等奖4名,三等奖6名,优秀奖若干(具体奖项设置视参赛作品数量和质量决定)。

4、各系(部)心理辅导站负责人将本次心理健康教育宣传月的相关活动总结(纸质版)于5月25日前报送学工处田文海老师处,电子版发送到邮箱:2601566946@qq.com。学工处心理科电话:3112331,地点:新校区第1教学楼1222。

 

                   

2021年4月26日

关于开展我院第12届心理健康教育宣传月活动的通知(202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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