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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0-2021学年国家奖学金 和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阅读次数:4022 发布: 学工处 发布时间:2021-09-03 1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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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0-2021学年国家奖学金

和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部门:

根据《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下达2021年学生资助补助经费预算的通知》《安徽省学生资助金管理实施办法》精神,现就做好我院2020-2021学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1.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王传贺  张  亚 

副组长:王  伟  任学超  袁  伟  鲍  鑫

成  员:王启华  李文忠  李  静  张雷声  朱水龙 

马  武  苗衷伟  孙  早  冯亦工  孙杰军

王军萍  赵先锋 

领导小组下设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负责学生资助相关工作,张雷声兼任办公室主任。

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根据上级有关资助工作文件,制定学院学生资助管理规定及实施办法,按上级有关政策规定和要求,足额划拨资助经费,监督经费使用情况。

2.资助评审委员会

主任:张雷声

成员:王  磊 李济洲 阚  浩  赵  芳 王  超

侯  清 乔丹青 田春栋

评审委员会具体负责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评选的指导、监督和评审工作。

二、奖助标准及名额分配

国家奖学金每生奖励8000元,全院20名,名额根据系部学生人数比例分配;国家励志奖学金每生奖励5000元,全院604名,名额根据系部学生人数比例分配。具体如下:

系部

学生数

国家奖学金

国家励志奖学金

财经系

381

1

30

工艺美术系

1957

5

150

计算机科学技术系

484

1

37

建筑工程系

196

1

15

人文社会科学系

2077

5

158

医学系

1984

5

151

机电工程系

370

1

29

五年大专部

435

1

34

合计人数

7884

20

604

三、评审程序

1.按照《淮北职业技术学院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和《淮北职业技术学院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办法》《淮北职业技术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要求,成立系(部)资助工作认定评审领导小组。评审领导小组由系(部)党总支书记、系主任为组长,辅导员及相关人员为成员,系(部)领导小组负责本系(部)奖助学金的评审工作。各系(部)要明确评审程序和申请的基本条件,进一步规范申报材料审查程序。

2.规范评审公示制度。公示分别在班级、系(部)和全院公示。其中系(部)和院级公示时间均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时间节假日不计入5个工作日中,公开投诉举报电话:3117607(院纪委),3117320(院资助中心)。

四、评审标准

(一)评审对象

1.国家奖学金评审对象为符合推荐条件的全日制在校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五年制高职的五年级学生;

2.国家励志奖学金的评审对象为家庭经济困难、品学兼优的全日制在校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五年制高职的五年级学生。

(二)评审条件

1.国家奖学金的评审条件:

⑴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⑵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⑶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⑷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⑸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根据文件要求,申请国家奖学金的学生上一学年度必修课成绩总排名为专业前10%,综合考评成绩排名位于班级前10%,且必修课单科成绩原则上不低于75分。

2.国家励志奖学金的评审条件:

⑴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⑵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⑶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⑷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⑸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

⑹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上一学年度必修课成绩总排名为专业前15%,综合测评成绩为班级前30%,且必修课单科成绩原则上不低于70分。

五、相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强化宣传。严格把握条件,做到客观、公正、公平、公开,杜绝各种不正之风。组织系部资助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学认真学习文件精神,通过晚点名教育、主题班会、新媒体平台等途径向学生积极宣传国家和学校的资助政策,做到人人知晓。同时,要“以评促学”,通过挖掘优秀学生的典型事迹,积极营造良好的校风学风。

  (二)对照标准,严格把关。严格按照相关要求,报送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材料,认真撰写评审报告,操作过程,包含评审依据、评审程序、分配名额、公示情况和评审结果等内容。

(三)加强检查,强化监督。严禁班级从受助学生中收取资助金用于班费或其他用途,严禁受助学生使用助学金请客、进行高档消费等违规行为,严禁多人分享一个指标及金额,不得要求获奖、受助学生捐赠奖助学金。对于出现的违规行为,一经查实,追回资助金,并严肃处理相关当事人和责任人。

国家奖学金评审材料报送及资助管理信息提交工作截止时间到9月25日;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材料报送及资助管理系统信息提交工作截止时间到9月30日。各种申报表格均可在学工处网站及“淮北职业技术学院资助群共享”下载,群号:171675767,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邮箱:281010369@qq.com,联系电话:3117320。

 

 

                淮北职业技术学院

                 2021年9月2日

 

附件1:2020—2021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样表).doc

附件2安徽省本专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样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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