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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北职业技术学院 关于在2020级和2021级社会扩招学生中开展社会责任教育的通知

阅读次数:3585 发布: 学工处 发布时间:2022-06-17 1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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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北职业技术学院

关于在2020级和2021级社会扩招学生中开展社会责任教育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精神,进一步加强大学生社会责任的教育培养,增强学生的主体意识、集体主义和奉献精神,按照《安徽省教育厅关于深化高校教学改革加强大学生社会责任教育的意见》(皖教办〔2015〕47号)文件要求,根据学院实际,对我院2020级和2021级社会扩招大学生社会责任教育工作通知如下。

一、大学生社会责任教育的目标

社会责任教育的目的在于培养学生对国家和集体的关怀、责任和担当,激发爱国情怀、民族精神,树立崇高理想、远大目标,增强主体意识、奉献精神,做到诚实做人、守信做事;引导学生认识社会、了解社会、服务社会、奉献社会,在服务社会和他人中养成利他人格,养成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者精神;培养学生树立正确的劳动观念,养成热爱劳动的习惯和吃苦耐劳的精神。

二、社会责任教育的活动组织

社会责任教育活动采取学校、系(部)组织和学生自主组织两种方式。各系(部)成立党政负责人为组长,副主任、副书记、团总支书记、教学秘书、行政秘书、辅导员等为成员的社会责任教育培养工作领导小组,书记为第一责任人,负责本系(部)大学生社会责任教育培养工作的开展。

学生可在假期时间自主选择、组织参加相应的社会责任教育活动,经辅导员、系(部)审批通过,系部社会责任教育培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在学生开展社会责任教育活动过程中的指导、跟踪,确保学生人身安全。

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加强专题教育,增强大学生的社会责任感。通过主题班会、专题学习、社会热点讨论、读书报告会、讲座、座谈会等丰富多彩的形式,结合理想信念教育、公民意识教育、诚信教育和感恩教育等教育内容,丰富和深化大学生社会责任教育内涵。

系(部)负责对本系(部)学生参加社会责任教育活动进行统计、存档、认定。社会责任教育活动过程中,学生自主记录、自主提供参加社会责任服务活动的情况,信息公开,接受监督,做到记录终生可查并与个人信用挂钩。

三、社会责任学分的认定内容

2020级和2021级社招学生参加社区服务、见习锻炼、专业服务、公益劳动、文艺体育、慈善活动、志愿服务、公益活动等社会责任教育活动,可累计计入社会责任学时。

各类活动内容包括:

1.社区服务:直接为社区提供义务劳动和其他物质、文化、生活等方面的服务。

2.见习锻炼:利用寒暑假期到企事业单位挂职、见习,经受锻炼,丰富经验,增长才干。

3.专业服务:利用专业知识与能力,开展各种社会服务活动。

4.公益劳动:在学校组织下,无偿参加力所能及的劳动。

5.文艺体育:大学生利用自身特长,为各类群体提供文艺体育方面的演出活动。

6.慈善活动:为帮助他人、改善社会弱势社群的困难生活,组织发起金钱捐助、物质捐助、慈善表演等活动。

7.志愿服务:志愿贡献个人的时间及精力,在不为任何物质报酬的情况下,为改善社会,促进社会进步而提供扶贫开发、社区建设、环境保护、大型赛会、应急救助等服务。

8.公益活动:向社会捐赠财物、时间、精力和知识,参加义务植树、义务大扫除、义务献血、捐款捐物、爱心助学、关爱失独等活动。

9.其他:学校大学生社会责任教育办公室组织或认定的其他各类社会责任教育活动。

四、社会责任学分认定程序

每年9月底前,学生填写《淮北职业技术学院社会责任教育学分申报表》(见附表1),申请认定社会责任学分,各班成立由学生干部和学生代表5-7人组成的学生社会责任教育培养学分评议小组,在辅导员具体指导下,负责本班学生的学分初审与统计工作,经各系(部)复核确认,社会责任学分公示无异议后,由辅导员录入“教务成绩系统”,并填报汇总表(见附表2),系部领导签字后,加盖系部公章,报教务处、学工处备案。

学生参加学校或有关政府机构、企事业单位等组织开展的社区服务、挂职锻炼、专业服务、义务劳动、文艺体育、慈善活动、志愿服务、公益活动等社会服务,计分方法如下:

1.学生在社区开展各类志愿服务活动,每天工作时间满4小时的计为1天每天计8学时;

2.学生参加由学校(包括各学院(部)、各部门,以下均同)组织开展的挂职锻炼等活动,每天工作时间满4小时的计为1天,每天计8学时;

3.学生参加由学校组织开展的以所学专业为基础的专业服务,每次计8学时;

4.学生参加校内外各种义务劳动,每次计8学时;

5.学生参加国家级、省级、市级、院级各种文艺体育演出活动(竞赛类除外),每次分别计32学时、24学时、16学时、8学时;

6.学生参与社会慈善和公益活动,每次计16学时;

7.学生参加由学校各级志愿服务组织开展的其它日常性志愿服务活动,每次计8学时;

8.学生参加社会实践活动,有相关单位提供书面证明且有社会实践调研报告的,每次计32学时;

9.学生因见义勇为、拾金不昧、孝老爱亲等好人好事,受到有关部门表扬或有关媒体报道的,可根据具体情况计32~64学时;

10.学生参加无偿献血一次计64学时;

11.学生个人参加上述活动受到国家级、省级、市级新闻媒体宣传报道的,分别计64、32、16学时。学生所在集体因参加上述活动受到国家级、省级、市级新闻媒体宣传报道的,该集体每名成员可分别计32、16、8学时。

12.学生个人获得国家级、省级、院级有关社会责任担当方面表彰的,分别计64、32、16学时。学生所在集体获得国家、省级、校级有关社会责任担当方面表彰的,该集体每人可分别计32、16、8学时。此类表彰主要包括:道德模范、大学生自强之星、中国好人、向上向善好青年、优秀(最美)志愿者(标兵)、志愿服务先进集体、志愿服务优秀项目等。

13、社招学生除依据以上条件汇总学时外,在工作单位或社区等取得荣誉、获得表扬即可得4学分。

  学生参加活动符合以上多个条款者,按最高分记载,不重复累加。学生在申报过程中伪造申报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按《淮北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违纪处分办法》处理。

淮北职业技术学院学工处

2022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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