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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2-2023学年度学生 综合素质测评及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

阅读次数:3047 发布: 学工处 发布时间:2023-09-07 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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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2-2023学年度学生

综合素质测评及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

各系部:

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工作是学校推进学生素质教育,强化学生素质养成教育的过程管理,是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的有效方法,也是学校评先评优和奖学金评定等工作的重要评选依据之一。为做好2022-2023学年度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和校内奖学金评定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测评对象

全体在校全日制学生(2021级、2022级学生,大专部转段二年级学生)。

二、测评办法

严格按照《淮北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和《淮北职业技术学院优秀学生奖学金实施办法》(院党[2015]22号)执行。

三、工作流程

1.班级成立评议小组,由辅导员、学生党员、班干部及民主推荐的学生代表5-7人组成,评议小组学生代表应责任感强、组织纪律性强,工作认真负责,善于沟通。评议小组的名单需公示给全体同学,如同学有疑问,可以进行调整。

2.各班级召开主题班会,确保学生干部将综合测评文件精神传递到每一位同学,切实保证每位学生按时参加综合测评,学生依据自身表现进行总结自评并上交证明材料。

3.班级评议小组组织同学开展“民主评议”测评,对个人申报情况、学业成绩、第二课堂成绩积分转化情况和班级记录情况进行评议和审查,根据核实情况计算分值,按照《淮北职业技术学院优秀学生奖学金实施办法》,结合学业成绩和综合测评成绩进行校内奖学金评定,并在班级内进行结果公示。

4.确定班级测评结果报系部审核,经最少三天公示,无异议后将最终成绩上报学工处。

5.学工处监督电话:3115731,纪委监督电话:3116175及时解答在公示期内学生的咨询和质疑,给予更正或补充。

四、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严密组织。各系部要切实加强对本系部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和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领导与督查,重视综合素质测评对学生发展的积极引导作用。在开展综合素质测评过程中,各系部学生奖助学金评审小组应全程指导和监督本系部学生综合测评工作的组织实施,并认真收集各方意见和建议。同时,要充分做好宣传和学生动员工作,将此项工作与学风、班风建设紧密结合起来。

2.严格标准,公正公开。各班级应成立班级评议小组,并在辅导员的全程参与和指导下,严格根据学生学业成绩、第二课堂成绩积分转化中的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在秉持公正、公平、公开原则的基础上,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做好宣传组织工作。

在开展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民主评议”环节时,须以班为单位组织学生民主进行。同时,各班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结果须进行班级公示。学生提出质疑的问题,如属实,应予以更正,并公示第二榜。系部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须在显著位置标明投诉方式。

3.加强沟通,按时完成。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工作涉及学生切身利益,也是对学生成绩的肯定,对综合素质测评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应积极沟通,有效反馈,妥善解决。

请各系部于2023年10月18日前将本系部获奖学生《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汇总表》《学生奖学金汇总表》的电子版发至李海滨,纸质版材料系部签字盖章报送至学工处李海滨(一号楼1222室),学生综合测评原始材料、奖学金评定、加减分证明等材料由各系部自留备查。

 

学生工作处

2023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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