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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23-2024学年资助育人 先进人物、励志之星及资助宣传大使的通知

阅读次数:1471 发布: 学工处 发布时间:2023-11-07 1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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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23-2024学年资助育人

先进人物、励志之星及资助宣传大使的通知

各系部: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一步树立资助育人工作理念,发挥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育人功能,激励我校学生自立自强,奋发成才,在广大学生中树立一批勤奋学习、不畏困难、勇于进取的先进典型,引导更多的学生向身边的榜样学习,形成奋发进取、励志成才的浓厚氛围和良好的育人环境。现将2023年资助育人先进人物、优秀案例、励志之星及2023-2024学年资助宣传大使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我校2023年度受奖、助的全日制专科学生;开展资助育人指导的学生工作者。

二、奖项设置

1.资助育人先进人物  按照各系部学生工作者人数20%评选。

2.资助宣传大使  在2023-2024学年学生资助工作表现特别突出的优秀学生代表,每系部1-2名。

3.励志之星  2023年秋季学期获评励志奖学金学生中推选。每系部1-2名。

三、评选条件

(一)资助育人先进人物

1.立场坚定。热爱大学生教育工作,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觉悟和理论素养,认真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爱岗敬业。热爱学生资助工作,具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奉献精神,以科学的方法引导学生健康成长,有效提升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受到领导、同事的肯定和所带班级学生广泛信赖。

3.理论扎实。刻苦钻研学生资助工作理论,有较强的理论素养、政治敏锐性和洞察力,积极从事和参与学生资助工作理论研究,学生资助工作有理论、有方法、有特色、有创新。

4.业绩突出。在资助工作方面做出显著成绩,认真组织开展各项资助工作,确保资料和数据准确,保质保量完成资助工作。

5.作风优良。工作积极主动积极开拓创新,组织开展资助育人活动,工作成效显著。

6.同时报送参评人选证件照和生活电子照片各1张。

(二)资助宣传大使

政治立场坚定,拥护党和国家的领导;在校期间至少获得一次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品学兼优;熟悉国家和学校相关资助政策,语言表达能力强,在同学中具有感召力和示范性。

(三)励志之星

政治思想素质好,品学兼优,表现突出,在困境中能拼搏奋进,且热爱生活,乐观向上,自立自强,生活简朴,在各类社会实践活动、科技创新活动、志愿服务活动、慈善义工活动、勤工助学、校园文化活动、抗击灾害工作等有较为典型的励志事迹。

四、评选程序

1.11月1至11月16日,符合条件的学生和学生工作者自主申报,系部做好评审推荐工作。

2.11月22日前,系部将评选结果纸质档上交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电子档发送281010369@qq.com

3.11月22日-27日学校审核,公布评选结果。

五、工作要求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充分调动所有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生的积极性,积极倡议并引导他们参与。要因地制宜制定宣传计划,结合学生实际情况,与社会实践、资助育人活动相结合,创新宣传形式,有重点的开展工作,使获奖学生常发声、发好声,真正成为资助政策的宣传者、励志典型的示范者。同时,鼓励其他受助学生积极参与各项资助宣传活动。

本次活动的目的在于发现和塑造学生中的先进典型,让广大同学学有榜样,促进广大同学树立优良的道德品质,健康成长,全面发展。要创新宣传工作方法,紧紧围绕活动目标,加大宣传力度,以点带面,以媒体、网络、活动为载体,全方位、多角度、深层次开展宣传活动,提升广大学生对活动的知晓率、参与率。各系部可根据自身实际,严格按照要求审查、报送材料,活动过程中应深入调查研究,精心组织评选,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在活动的扎实开展中提升资助育人成效。规范材料报送,同时报送参评人选证件照和生活电子照片各1张。

2023年11月6日

附件:1、资助育人先进人物推荐表

2、资助工作宣传大使推荐表

3、励志之星推荐表

关于评选2023-2024学年资助育人先进人物、励志之星及资助宣传大使的通知(20231026).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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