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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2025学年国家奖学金 和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阅读次数:778 发布: 学工处 发布时间:2024-09-04 1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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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2025学年国家奖学金

和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系部:

根据《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下达2024年学生资助补助经费预算的通知》(皖财教〔2024〕415号)、《安徽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皖财教〔2023〕508号)和《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2025学年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皖教秘思政〔2024〕20号)等文件要求,现就我院2024-2025学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与材料报送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成立淮北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王传贺  张亚 

副组长:袁伟  孙早  张辉  王瑶菡  李静  鲍鑫

成  员:王启华  张雷声  赵淑云  周晓曙  许文杰  况福贵  梁毅峰  李文忠  李柯  马武  王军萍  刘荣生  王鲜果  张拓  车素芳  肖艳丽

资助工作领导小组根据上级有关资助工作文件,结合我院实际制定相关学生资助管理规定和实施办法,按上级有关文件要求,保证资助专项经费,并规范评审流程及资金使用。

同时成立淮北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资助评审委员会,张雷声兼任主任,刘春丽任副主任,各系部资助专员及部分学生代表任成员。

评审委员会具体负责我院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评选的指导、监督和评审工作;评审结果报送学院领导研究批准后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评审结果报安徽省教育厅审批。

二、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标准及名额分配

国家奖学金每生奖励8000元,全院16名,名额根据系部学生人数比例分配。

国家励志奖学金每生奖励5000元,全院581名,名额根据系部学生人数比例分配。

(具体名额分配请见附件)。

三、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规范评审程序

1.各系部成立本系部学生资助认定评审领导小组。评审领导小组由系部书记、系主任为组长,辅导员及相关人员为成员,系部领导小组负责本系部奖助学金的评审工作。各系部要明确评审程序和申请的基本条件,进一步规范申报材料审查程序。

2.各系部要进一步规范评审公示制度。公示分三级范围,分别在班级、系部和全院公示。其中系部和院级公示时间均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时间节假日不计入5个工作日中,公开投诉举报电话:3117607(院纪委),3117320(学生资助中心)。

四、严格把握评审标准

(一)评审对象

1.国家奖学金评审对象:符合条件的全日制在校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五年制高职的五年级学生;

2.国家励志奖学金的评审对象:家庭经济困难、品学兼优的全日制在校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五年制高职的五年级学生。

注意事项:国家奖助学金均按学年评审,同一学年内,同一学生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同一学年内,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的学生,可申请并获得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

(二)评审条件

1.国家奖学金的评审条件:

⑴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⑵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⑶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⑷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⑸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

根据文件要求,申请国家奖学金的学生上一学年度必修课成绩总排名为专业前5%,综合考评成绩排名位于班级前5%,且必修课单科成绩原则上不低于75分。

2.国家励志奖学金的评审条件:

⑴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⑵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⑶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⑷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⑸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

⑹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上一学年度必修课成绩总排名为专业前20%,综合测评成绩为班级前30%,且必修课单科成绩原则上不低于70分。申请学生若有某一项达不到获奖受助条件,但综合条件和表现非常突出,学生所在班级和系部综合评议认为应该推荐获奖受助的,须出具单独说明材料,由系部党总支书记签字并加盖系部行政章。

(三)系部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做好国家奖学金及国家励志奖学金的评审工作。

(四)认真履行申报、评审、公示和审批等程序。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初选名单由系部统一公示五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送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无异议后在全院公示五个工作日。

五、材料报送要求

(一)时间要求

1.国家奖学金评审材料报送及资助管理信息提交工作截止时间:9月28日;

2.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材料报送及资助管理系统信息提交工作截止时间:10月10日;

3.学院审核公示无异议后,汇总上报省教育厅,省教育厅正式批准后,由财务处将奖学金打入学生本人银行卡。

(二)报送材料

1.国家奖学金材料

⑴系部国家奖学金评审情况的报告主要包括评审依据、评审程序、分配名额、公示情况和评审结果等情况。

⑵《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需双面打印,注意填报要求,不得更改表格格式,凡签名之处,必须由相关人员亲手签字,不得使用签名章代替。(一式两份)

⑶《2024-2025学年度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各项材料均需报送纸质版和电子文档。

⑷获奖学生基本情况、学生综合测评表按《2024-2025学年度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的顺序报送至学生资助中心。

⑸如有成绩排名靠前的同学没有被推荐,系部需附专题情况说明,党政领导签字,并加盖行政公章。

2.国家励志奖学金材料

⑴各系部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情况的报告主要内容包括评审依据、评审程序、分配名额、公示情况和评审结果等情况。

⑵《本专科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

⑶《2024-2025学年度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以上材料均需报送纸质版和电子文档。

⑷《本专科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淮北职业技术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表》、学生综合测评表原件按《2024-2025学年度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中的顺序整理好报送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作为档案留存。

⑸如有成绩排名靠前的同学没有被推荐,系部需附专题情况说明,党政领导签字,并加盖行政公章。

3.系部成立资助工作认定评审领导小组的文件。

(三)工作要求

1.各系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严格把握条件要求,评选推荐工作做到客观、公正、公平、公开,杜绝各种不正之风。要组织系部资助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认真学习文件精神,通过晚点名教育、主题班会、新媒体平台等途径向学生积极宣传国家和学校的资助政策,做到人人知晓。同时要“以评促学”,通过挖掘优秀学生的典型事迹,积极营造良好的校风学风。按照规定的程序完成推荐过程,各类评审结果及时在班级、系部范围公示并及时处理学生提出的问题及异议。

2.加强资助金使用情况的检查和监督工作,严禁班级从受助学生中收取资助金用于班费或其他用途,严禁受助学生使用助学金请客、进行高档消费等违规行为,严禁多人分享一个指标及金额,不得要求获奖、受助学生捐赠奖助学金。对于出现的违规行为,一经查实,追回资助金,并严肃处理相关当事人和责任人。

3.评审报告。各系部的评审报告是国家奖助学金评定的重要依据,各系部应在认真总结工作的基础上做出,应反映系部的操作过程,主要内容包括评审依据、评审程序、分配名额、公示情况和评审结果等情况,内容要具体翔实。

4.上述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材料按要求须同时以纸质和电子版报送至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5.国家奖学金及国家励志奖学金初审名单表填写要求:

“学生姓名”一列填写时字符与字符之间不应有空格,如学生姓名为张三应输入“张三”,不应输入“张 三”;“居民身份证号码”一列填写时应注意将单元格格式设置为文本;“民族”一列填写简称,如为汉族则填写“汉”;“入学年月”一列填写时应将单元格格式设置为日期型,类型为“202X年X月”,例如“2023年9月”。

6.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及本专科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填写要求:

单个学生的申请表为单个word文档,文档命名为“编号+学生姓名”如“1 张三”,编号为汇总表中该学生对应的序号,所有学生的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放在一个文件夹中,命名为“XX系部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或“XX系部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各系部必须按照《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填写说明要求认真填写,不得更改表格内容和格式,系部意见处需详细填写审查意见,不能简单明了,敷衍了事;系部党总支签名和加盖系部公章,不要出现印章模糊不清、倒章、错位、糊章等情况,签名处不能用签名章代替,需要手签。

7.填写系部及专业名称时,不要缩减系别及专业名称,要统一按照招生简章上填写,例如:机电工程系不能简化成机电系;数控技术专业不能简化为数控。

8.所需各种表格可在学工处网站及“淮北职业技术学院资助群共享”下载。

联系人:刘春丽

邮箱:116343434@qq.com(注明系部XX材料

联系电话:3117320

各系部要严格遵照通知中评选工作进度和时间安排,把握好时间节点和工作节奏,严格按照规范要求完成评审,按时报送国家奖助学金相关材料,准时高效完成相关工作。

 

 

2024年9月3日

 

 

 

 

 

 

 

 

 

 

 

 

 

附件:

2024-2025学年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名额分配表

 

系部

学生数

国家奖学金

国家励志奖学金

财经系

973

1

54

工艺美术系

1605

2

88

计算机科学技术系

948

1

52

建筑工程系

660

1

36

人文社会科学系

1277

2

70

医学系

1998

3

110

机电工程系

1037

2

57

应用化工产业学院

177

1

10

大专部

1890

3

104

合计人数

10565

16

5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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